1.
适用范围
本实施规则适用于申请中空玻璃产品认证。
本实施规则必须与《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通用要求(试用)》一起使用。
2. 认证申请
2.1 认证的申请条件及所需提供资料清单
2.1.1申请者应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证明文件,包括 “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”。必要时,制造商应具有
“注册商标”。
2.1.2 企业应具备必要的工厂质量保证能力,质量体系文件应至少满足《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》(详见《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通用要求》附件2),并能有效运行。
2.1.3 申请认证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检验设备,检测设备应满足相应试验方法标准的技术要求,并获得计量证书:
1) 露点仪
2)紫外线照射试验箱
3)高温高湿试验箱
2.1.4 申请认证应提交附件1列表中生产所需的关键原材料清单。
2.2.单元划分原则
2.2.1不同生产场地的产品为不同的申请单元
2.2.2对同一生产场地,再根据中空玻璃密封材料不同将其分为五个认证单元,相同密封材料不同厚度和结构的中空玻璃为一个单元。
2.2.2.1 聚硫胶封槽铝式双道密封中空玻璃
本单元中空玻璃第一道为丁基胶密封,第二道为聚硫胶密封。相同密封材料,不同种类的玻璃原片、不同厚度、颜色及间隔框尺寸为同一单元。
2.2.2.2硅硐胶密封槽铝式双道密封中空玻璃
本单元中空玻璃第一道为丁基胶密封,第二道为硅硐胶密封。相同密封材料不同种类的玻璃原片、不同厚度、颜色及间隔框尺寸为同一单元。
2.2.2.3聚氨酯密封槽铝式双道密封中空玻璃
本单元中空玻璃第一道为丁基胶密封,第二道为聚氨酯密封。相同密封材料不同种类的玻璃原片、不同厚度、颜色及间隔框尺寸为同一单元。
2.2.2.4复合丁基胶条密封中空玻璃
本单元中空玻璃由丁基胶条热压而成,不同厚度的丁基胶条和不同种类的玻璃原片、不同厚度、颜色的中空玻璃为同一单元。
2.2.2.5结构型热融丁基胶封槽铝式中空玻璃
本单元中空玻璃为热融丁基胶单道密封。相同密封材料不同种类的玻璃原片、不同厚度、颜色、间隔框尺寸为同一单元。
3.型式试验
3.1送样
3.1.1 送样原则
型式试验应按照申请单元送样,每一个申请单元送一组试样。
3.1.2试样规格数量:
510×360×(5+9+5)mm
20片
3.1.3 样品及资料的处置
型式试验后,相关资料存于检测记录中。样品按CQC有关规定处置。
3.2检测标准、项目及方法
3.2.1检测标准
GB/T11944-2002《中空玻璃》
3.2.2 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
见附件2《中空玻璃型式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法》
3.3 型式试验的时间
中空玻璃型式试验时间为90天。
从收到样品和检测费用起计算。
4、初始工厂审查
4.1 对产品质量检测的特殊要求按附件3《中空玻璃产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》进行核查。
4.2 审查时间:一般每个加工场所为2-4人日。
5、获证后的监督检验
5.1监督复查时间:一般为0.5-1人日。
5.2 抽样检测
抽样检测的样品应在工厂按与认证单元一致的工艺和材料制作试样,试样规格和数量与型式检验相同,抽样检测的样品数量及检测项目见附件4《中空玻璃抽样检测的样品数量及检测项目》
6、认证标志的使用
6.1变形认证标志的使用
本规则覆盖的产品不允许加施任何形式的变形认证标志。
附件1
中空玻璃生产企业关键原材料清单
| 材料名称 |
型号(或牌号)规格 |
制造厂 |
| 丁基胶 |
aa |
aa
|
| 聚硫胶 |
aa
|
aa
|
| 硅硐胶 |
aa
|
aa
|
| 聚氨酯 |
aa
|
aa
|
| 复合胶条 |
aa
|
aa
|
| 热融胶 |
aa
|
aa
|
| 分子筛 |
aa
|
aa
|
以上材料按不同申请单元填写相应的所用材料
附件2 中空玻璃型式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法
| 试验项目 |
样品数量 |
试验条件 |
性能要求 |
试验方法 |
| 密封 |
20 |
1)
在试验压力低于环境气压10±0.5Kpa时,测量厚度增长值;
2) 在该气压下保持2.5h后,测量厚度减少偏差 |
1)初始偏差必须≥0.5mm
2)厚度偏差的减少应不超过初始偏差的15% |
6.3 |
| 露点 |
20 |
将露点仪温度降到≤-40℃使露点仪与试样表面接触4min |
全部试样内表面无结露或结霜 |
6.4 |
| 紫外线照射 |
2 |
紫外线照射168h |
试样内表面上不得有结雾或污染的痕迹,玻璃无明显错位 |
6.5 |
| 气候循环耐久性 |
4 |
试样经320次(1440小时)气候循环试验后,进行露点测试 |
4块试样露点≤-40℃
|
6.6 |
| 高温高湿耐久性 |
8 |
高温高湿试验经224次循环(672小时)试验后进行露点测试 |
8块试样露点≤-40℃
|
6.7 |
附件3:《中空玻璃产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》
| 产品名称
|
认证依据标准 |
试验项目 |
确认检验 |
例行检验 |
| 中空玻璃
|
GB/T11944-2002 |
外观 |
100% |
√ |
| 尺寸偏差 |
100% |
√ |
| 露点 |
1次/每批 |
|
| 紫外线照射 |
1次/每季 |
|
| 高温高湿耐久性 |
1次/半年 |
|
注:
(1) 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100%检验,通常检验后,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,不再进一步加工。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;
(2) 确认检验应按标准的规定进行;
(3) 例行检验允许用经验证后确定的等效、快速的方法进行;
(4)确认检验时,若工厂不具备测试设备,可委托试验室进行检验。
附件4 中空玻璃抽样检测的样品数量及检测项目
| 检验项目 |
样品数量 |
试验条件 |
性能要求 |
试验方法 |
| 露点 |
20 |
将露点仪温度降到≤-40℃使露点仪与试样表面接触4min |
全部试样内表面无结露或结霜 |
6.4 |
| 紫外线照射 |
2 |
紫外线照射168h小时
|
试样内表面上不得有结雾或污染的痕迹,玻璃无明显错位 |
6.5 |
| 高温高湿耐久性 |
8 |
高温高湿试验经224次循环(672小时)试验后进行露点测试 |
8块试样露点≤-40℃
|
6.7 |
|